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2013-5-28 15:36:45
为了进一步严格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我院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第一条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教师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把握好课程深度、广度、教学进度,以及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
第二条 任课教师要讲求师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要关心爱护学生,教育学生更好地做人,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以高度的敬业精神、严谨的教学态度、较高的学识修养和灵活的教学方法影响学生。
第三条 教师授课行为规范:
1. 教师必须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上、下课要准时,因特殊情况调课或调整上课地点,应按学院规定办理手续。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教学事故处理。
2. 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教学作息时间,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学地点,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 上课期间严禁接听、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等,不得擅自会客和离开教室。
3. 教师一般应站立讲课,教态要自然、亲切,着装要整洁、大方,不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课,不在教室内吸烟。
4. 教师必须规范用语,除外语课程外,要用普通话授课,语言要清晰、准确、语速适当。
第四条 教师课堂授课要求:
1. 教师开课前准备工作:授课教师应该了解学生所在专业的特点,所讲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处理好所讲课程与先修课程、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各章节的具体情况,恰当安排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式和方法。
2. 教师必须提前写出两周以上的教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大量查阅参考文献资料,认真撰写教案或讲稿。教案应清楚、工整、确定相应的重点、难点、组织方式及讲授方法,注明推荐的参考书目(章、节)和文献资料。注明使用的教具、挂图、课件、电教片、计算机软件、电子课件等,注明应布置的思考题、习题及课后作业。
3. 教师在每门课程第一次授课时,应首先向学生介绍自己,留给学生联系方式,同时留下班长、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的联系方式;要向学生说明本课程的性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考核方式等事项,要求学生作好课堂笔记,向学生提示本课程的学习方法。
4. 教师上课应带齐教案、教材等教学资料。电子课件是教案的辅助,老师讲课应有纸质教案,仅有电子课件视为无教案。
5. 教师讲解时应做到:基本概念准确,逻辑严密,论证严谨,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深入浅出。应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内容和学生学情,合理灵活运用教学方式方法与教学手段,要注重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的思维,带动形成活跃的课堂气氛,使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产生兴趣、掌握知识。要避免照本宣科、照屏宣读、罗列堆砌、过度依赖多媒体。严禁教师不讲课、单纯播放光碟或多媒体课件;有片断播放时,教师不得离开教室。
6. 教师要认真设计板书,课堂板书要规范、工整、清楚、布局合理。
7. 教师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布置适当的作业并及时批改,同时加强学生平时考核,要求考核准确、真实、有记录。
8. 教师要严格执行授课计划,实际进度差一般不得超过2-4学时(节假日除外)。
9. 实验课教师要亲临指导,并要根据实验室的规定填写实验记录。
第五条 教师是课堂教学组织的直接责任人,应检查学生的到课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到课率。认真填写学生考勤表、教师工作日志等,学生考勤结果要计入学生平时成绩,一门课程缺勤1/3及以上的学生,应取消其考试资格;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应及时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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