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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关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修订稿)

[日期:2013-05-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实施教学管理、进行教学基本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为优化我院人才培养方案,突出我院办学特色,学院决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54 号)等文件精神,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为重点,使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职业特色。

二、基本原则

(一)适应社会需要原则

  认真做好人才需求调研,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委员会的作用,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坚持全面发展原则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充分体现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实践技能为重点,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同时要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充分体现高职教育的本质属性。

(三)坚持改革创新原则

  各系在制订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时,应结合企业、行业需求和岗位要求,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改革传统办学模式和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模式,促进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和完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突出实践能力原则 

  各系部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引导课程体系构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要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重点加强实验、实训、实习三个关键环节,强化学生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

(五)突出专业特色原则

  从我院的实际情况出发,采用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不同形式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专业特色。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以特色兴校、全面提升学院的综合实力。

三、培养目标与质量规格

(一)培养目标

  总体培养目标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且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风朴实、积极进取、具有较为扎实专业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各专业应按照总体培养目标,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社会需求,确定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和人才质量规格。目标定位要准确,毕业生质量标准要具体,结合本专业的实际作具体的描述,体现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特定需求,突出培养具备较强职业技能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特点。

(二)质量规格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刻苦学习、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掌握本专业所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具备本专业较强的综合职业能力、技能和素质;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和外语应用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立业创业的精神,以及一定的职业拓展能力。

3.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四、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

(一)就业岗位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适应社会和职业岗位群需求,设计本专业的就业岗位。

(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1.知识结构

知识结构应包括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原则上,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要以应用为目的,同时要兼顾学生今后的继续教育和后续发展需要。

2.能力结构

能力结构应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综合能力和核心能力;二是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

3.素质结构

素质结构应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等。

(三)课程构成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是各专业学生共同必修的课程。我院公共基础课分为三大类:(1)社会科学公共基础课,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等;(2)自然科学公共基础课,如计算机基础等;(3)实践环节公共基础课,如体育等。

2. 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是一种为专业核心课学习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它是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必修的重要课程。每个专业一般为8门左右。

3.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是支撑专业核心能力的主干课程,一般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与专业职业资格标准相一致,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覆盖职业资格标准的所有知识点、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每个专业一般为3-5门左右。

4.实践操作课程

实践操作课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达到相应专业资格认证标准,增强学生在今后就业中竞争力的实习实训课程。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求加大实践操作课程数量,增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不仅最后一年安排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还要在前二年在校学习中,每学期都要安排一定课时的校内实习实践活动。

(四)课程设置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分职业素质、职业知识、职业能力和职业拓展四类。职业素质课程包括人文素质课、思想政治课、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体育与健康、大学信息技术基础、实用英语等课程和某些专业学习必须的基础课程(如高等数学);职业知识课程是该专业职业知识能力形成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职业能力课程是为专业职业能力培养进行的集中阶段性实习实训类课程(不包括职业知识课程中的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职业拓展课程是为学生进一步发展及兴趣爱好,体现技能型人才特色要求及个性化服务的课程。

按课程按性质与功能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实践操作课。

按选读方式与要求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

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和实践课。必修课的教学内容,是一个职业群所共同必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它是从事专业工作的基础。必修课的设置,要求体现规范和一个“精”字,这也是人才培养方案中周课时得到合理统一的保证。

2.选修课

分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是为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学生兴趣爱好而设置的在全院范围内自主选择的课程,包括公共艺术课程和美育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设置2个学期,学生应选修一定科目的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是为培养学生专业特长设置的专业技术课程。专业选修课设置3个学期,学生可根据自身文化素质和将来要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加以选择。各系部每学期提供不低于3门专业选修课。

(五)教学安排

1.学生在校时间共120周,其中在校教学活动时间为104周;顶岗实习为32周,毕业教育及实习报告为4周。

2.每学期实践技能考核和机动20学时,期末考试10学时,第1学期入学教育及军训4周。

3.学时及学时分配

(1)严格控制各类课程的学时量。要严格控制教学总学时和课内总学时,原则上不允许超出规定学时及改变比例关系。

(2)教学活动总学时控制在2400—2600学时,校内教学活动控制在1600学时以内,其中课程授课为前4学期,课程理论教学不超过1300课时。课程授课结束后,从第5学期开始进入顶岗实习,实习时数约800学时。由学院统筹安排。

(3)调整实践教学学时比重。教学活动总学时中的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实习、思想素质养成、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的学时不少于1300学时,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

(4)为推行项目(任务)教学模式,要严格控制周学时。各专业平均学期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6学时。

(5)入学教育、军事理论与训练、毕业教育每周按20学时计算,校内实习、实训、实习报告、顶岗实习按周24学时计算。

(6)为便于排课,课程课时一般按8的倍数安排。

4.学分

(1)学分最小单位为0.5;

(2)理论课程(含课内实验和上机):每16—18学时计1学分;

(3)单独开设的实验课、技能训练课:每24学时计1学分;

(4)实践教学环节:每1周计1学分;

(5)各专业三年应修总学分为:125±10学分。

5. 比例关系

课程的课时数比例,原则上各专业公共课课时占课内总学时不超过30%,专业课课时数占课内总学时时数的55%-60%;选修课时数占课内总学时数的10%-15%。选修课中,公共选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开设比例约为40%和60%。

(六)公共课设置与教学安排(理工科496、文科528课时)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分学时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讲授

实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8

40

8

3

3

安排在第1学期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4

48

16

4

4

安排在第2学期

形势与政策

32

16

16

2

 

安排在第1、第2学期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16

8

8

1

1

安排在第1学期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

16

8

8

1

1

安排在第4学期

大学生心理健康课

16

8

8

1

1

安排在第1学期

体育与健康课

64

 

64

4

2

第1-2学期开设,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大学英语

128

96

32

8

4

安排在第1-2学期开设(不包括外语类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每周4学时

计算机应用基础

64

32

32

4

4

安排在第1学期

军事理论

16

16

 

1

 

安排在军训期间

应用文写作(理工科)

【或大学语文(文科)】

32

24

8

2

2

安排在第1学期

64

48

16

4

4

 

(七)全院性公共实践环节

全院性公共实践环节包括军训、毕业实习、实习报告、素质拓展等。

五、有关说明 

(一)设置实验实习课时应考虑学院的实际,特别是设置实习周数时,要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增强实践环节的紧凑性和实效性。

(二)课程名称要做到统一,以便配合人才状态数据的采集。除核心课程可稍作调整外,人才培养方案要相对固化,体现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体现学院的办学及文化积淀。

(三)课程的递进次序要符合教学规律和职业能力成长的规律。教学进程表中课程的排列顺序,应按开课的学期顺序排列。因各学期教学周数存在差异,在课程设置和周学时的分配时应尽量兼顾。每学期考试课程门数为3—4门。

 

一、学制

学制  全日制学制3年

二、培养目标与就业岗位群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1. 培养目标

  各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必须展开讨论并在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提炼,其表述需涵盖(且仅需涵盖)三方面的内容:①具有(掌握)何种专业知识、技能(能力)、素质;②适应(从事)何种专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职业)的需要;③培养成为的哪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要求文字精练,一般在120字到140字之间。

  例:本专业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吃苦耐劳品质、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掌握(         )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                      )基本技能,在(               )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2. 基本要求

(1)英语证书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B级证书(第四学期以前考取)

(2)计算机证书

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NCRE)证书或应用技术(NIT)考试证书(第四学期以前考取)或参加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3)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

(二)人才培养规格

1. 职业岗位分析

2. 工作范围

(三)就业岗位群

三、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一)知识结构

(二)能力结构

(三)素质结构

四、课程结构及课程设置

(一)课程结构、课时分配                                

(二)课程设置及基本要求

1. 公共课

2. 专业课

3. 选修课

4. 实践技能训练课

(三)专业主干课程、核心课程及内容

1. 专业主干课程

2. 专业核心课程

五、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教学体系

(二)培养模式

(三)工学结合方式和实训基地状况说明

主要包含工学结合模式及教学安排、校内外基地情况等内容。

(四)实践教学

六、课程考核与技能考核

(一)课程考核

(二)技能考核

技能考试项目及要求

 

七、教学进程

课程教学进程

八、毕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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